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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2    来源:信易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监理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鞍山市备案。以鞍发改审投【2019】1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 拟对灵山湖湖体整治、新建截污方涵350米,新建截留井及一体化泵站各一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2887001001 鞍山市灵山工业区截污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监理 所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参与竣工后的质量问题的处理。 15
4.工期要求:2019年11月1 开工至 2019年11月3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监理?水利水电?水利水电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持本企业CA认证锁到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需具备A级(含以上)信用报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除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还需额外配备一名水利水电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本次评标采用暗标评审。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1万元
3.开标: 2019年11月013: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2019年10月1 08时00分至2019年10月117时00分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孙跃 
手机:13522556159
电话:010-5740621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unyue@zbytb.com
QQ:357207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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