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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8    来源:中国招投标网
汝城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招标公告

**受汝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汝城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三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城县公安局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第三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9136号

3、政府采购编号:电G_HW_2019092701210

4、委托代理编号:HNAT2019-CZ-042S

5、主要采购内容:中央空调设备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预算:贰佰伍拾叁万肆仟玖佰元(¥:25349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如投标人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只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其他说明。

①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19年1月至今的任意连续三个月”。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按照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制造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制造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CCC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提供所投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招标公告仅供正式会员下载,未曾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zby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下载中国招标与采购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宋扬,手机:13522553979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19年9月2至2019年10月117:00时止(北京,下同)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宋扬 
手机:13522553979
电话:010-56240239
传真:010-52283967
邮箱:songyang@zbytb.com
QQ:122833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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